家庭模式历史变化(现代家庭的模式)
家庭模式历史变化(现代家庭的模式)这是对传统家庭的理解,现代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但有人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大家庭为主其实是一种误解。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2)主干家庭 由夫妻、夫妻的父母、或者直系长辈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主干家庭中仅留继承人中的1个 其余则分门别居,但老家作为他们联络的中心。这种家庭多与封建宗法制度下的长子继承权密切相关。中国社会学家潘光旦在《中国之家庭问题》一书中称主干家庭为“折衷制家庭”,认为它“有大家庭之根干,而无其枝叶”,是大家庭和小家庭间的折衷形式。主干家庭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代际之间的同情心,联络代际之间
“家庭”一词在我国首先见于《后汉书•均传》 通常也简称为“家”。对于家庭的涵义,主要有两类的观点:一类注重家庭的生物学属性,一类是强调家庭的社会属性。从社会学的角度,家庭是人们以婚姻、血缘、收养或感情等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以比较持久的共同生活以及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共有、共享为主要特征的初级社会生活单位。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家庭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体。
现代经济发展了,自然经济解体了,社会从封闭的,以农业为主的传统形态向开放的工业化的现代形态转变时,维系着父母与子女同居的纽带断裂了,家庭关系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计划生育实施以来,我国人口结构变化 家里的孩子就这么一个 孩子成为了家里的核心 家庭的重心也从老人转移到了孩子。还出现了“敬老不足,爱幼有余”的现象。家庭 随着一对男女结婚而形成,又随着子女的出生 成长而扩大。夫妇制的家庭又随着子女的成人,形成他们自己的家庭,又缩小了,回到了原来两人的状态。老人和已婚子女的居住主要有几种状态:首先,不和任何一个子女同居,选择夫妇制的老年家庭;第二,在子女刚结婚时不和他们同居,在自己年老体衰,或是夫妇两个的一方死亡后,方才和已婚的子女同居;第三,即使是同居,也有自己的专用房间,采用家庭开支部分分离的同居形态。
社会学家将人类传统的家庭模式分为三类:
(1)核心家庭 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
(2)主干家庭 由夫妻、夫妻的父母、或者直系长辈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
主干家庭中仅留继承人中的1个 其余则分门别居,但老家作为他们联络的中心。这种家庭多与封建宗法制度下的长子继承权密切相关。中国社会学家潘光旦在《中国之家庭问题》一书中称主干家庭为“折衷制家庭”,认为它“有大家庭之根干,而无其枝叶”,是大家庭和小家庭间的折衷形式。主干家庭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代际之间的同情心,联络代际之间的感情。它也能在赡老、抚幼和管理家务上提供一些便利。主干家庭的缺点是家庭中有两对夫妻、两个中心,因而由谁执掌家庭权力问题难以解决。婆媳冲突就是一例。主干家庭是由扩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过渡的模式,有一定的生命力。
(3)扩大家庭 由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加上其他旁系亲属组成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但有人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大家庭为主其实是一种误解。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
这是对传统家庭的理解,现代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1)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人生活的家庭
(3)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
(4)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
(5)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6)421家庭模式:指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家庭结构组成:4个父母长辈、1个小孩和他们2人。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和至少一个孩子的家庭压力。 这种模式将日益成为我国基本家庭结构。